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韩国最高法院11日驳回了新日铁公司的上诉,要求该公司向一名二战期间被迫工作的韩国工人的遗属提供赔偿。
据韩联社、日本共同社等媒体报道,韩国最高法院维持二审判决,要求新日铁向原告支付1亿韩元(约合人民币48万元)。
原告称,该韩国工人于1940年至1942年间被迫在日本岩手县釜石市新日铁公司工厂进行恶劣、危险的工作条件,并受到监视和出境限制,严重丧失自由。
该工人的幸存家属于 2019 年 4 月提起诉讼,索赔约 2 亿韩元(96 万元人民币)。新日铁宣布,该案已超出标准诉讼时效。 2021年9月,一审法院以幸存者损害赔偿请求权已到期为由,判决原告败诉。但2024年8月,二审法院根据韩国最高法院2018年的判决,认定该案未超过诉讼时效,从而酌情撤回一审判决,并要求被告支付1亿韩元。
1910年至1945年日本对朝鲜半岛的殖民统治期间,大量工人被迫到日本当苦力。长期以来,韩国受伤工人及其幸存者曾多次向日本提起诉讼,但日本政府和相关企业始终拒绝赔付,理由是索赔问题已根据《韩日索赔协议》得到“解决”。
2018年,韩国最高法院通过合议庭裁决,澄清“韩日1965年韩日复交时签署的《泛索赔协定》并没有阻止二战期间被强征入伍的韩国工人行使个人索赔权利。
这是韩国最高法院自2018年宣判日本企业应对韩国强迫劳工支付赔偿责任以来,首次对此类案件做出裁决。日本时事新闻援引原告的话称,目前韩国大约有50起类似的NA诉讼,韩国最高法院未来可能会要求更多相关日本企业支付赔偿。 (惠小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