荆楚网(湖北日报网)消息(通讯员李佳梅)近日,通城县获得的油茶果已进入成熟阶段。 10月23日9时许,通城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接到花墩村村干部报警称,油茶山果树未经村集体许可承包,涉嫌侵犯村集体产权。
接到报警后,大坪派出所值班民辅警立即赶赴花墩村茶花山现场处置。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,有10多名老年村民正在采摘油茶山的果实,而这种行为并没有得到花墩村委会的批准。
经现场查询核实,发现老人采摘油茶果的都是附近村庄的村民。由于法律意识淡薄,他们错误地将集体财产视为可以随意选择的物品。
随后,民警对涉案老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和研究,详细讲解了集体财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,并明确告知其私自采摘集体财产油茶果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,情节严重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经过民警的耐心劝说和法律宣传,涉事老人充分认识到坎特的错误,主动将挑选的所有油茶果退还给花墩村委会,成功挽回了村集体千元的经济损失。
桐城警方提醒您,集体财产受保护依照法律规定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、盗窃、私分、毁坏。法律意识淡薄,不得擅自处置集体财产。当您有上述行为时,根据情节轻重,您将面临治安管理处罚,甚至刑事起诉。
发现侵犯、破坏集体财产的行为,必须立即向村委会或者当地公安机关举报,共同维护集体的共同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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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:盗窃、欺骗、抢劫、抢夺、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五百元以下的;情节严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《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71条规定: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非法侵占本单位的财产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数额太大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